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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阳银监分局《关于襄阳市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阳银监分局《关于襄阳市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阳政办法[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银监分局《关于襄阳市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襄阳市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襄阳银监分局)

  为了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整合我市农村金融资源,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引导襄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农村经济,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抓住机遇,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抓住县域经济产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的趋势和机遇,积极优化县域金融资源配置,支持银行业在网点、业务、服务等方面向县域、农村延伸,抓大带小,实现金融资源向县域倾斜,充分发挥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服务“三农”的融资主渠道作用。

  (二)抓住国家和省金融监管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机遇,大力推动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助推其迅速化解包袱,轻装上阵,有效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三)抓住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机遇,积极推动县域经济金融环境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县域、“三农”资金需求大额化,周期需求中期化,产业需求链条化,行业需求多元化的特点,不等不靠,主动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创新信用产品、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县域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监管激励措施,丰富金融服务载体

  (四)优化银行网点布局,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下增设网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并将营业网点向重点乡镇布局延伸,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支农信贷相对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到2011年底在县域新设2至3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五)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引进和发展。按照国家关于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积极筹备建立适合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村镇银行,探索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满足多元化的农村信贷需求。2011年全市力争新增3家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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