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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蚌政〔20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开创蚌埠发展新局面、塑造蚌埠新形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29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落实。重点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适时进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定不移聚焦产业发展
  1.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年度目标:二产增加值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5%;力争工业投资增长30%以上,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工业企业30户。加快发展光伏、新材料、生物、装备制造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六大产业。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百千工程”。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增长20%;新认定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30项;专利授权量增长15%以上。
  主要措施:
  (1)强化政策集中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推进中建材新光源和电子玻璃、普乐年产100兆瓦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环球药业年产5000万片国家一类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昊方公司空调电磁离合器、天润化工功能高分子材料等项目建设,确保安瑞科压缩机生产基地、中建材光电产业基地等项目开工。加快中国滤清器产业、省级环保设备制造及柳工起重机制造三个基地建设。提升产业聚集度,为培育装备制造及零部件千亿产业打好基础。
  牵头负责领导:操龙灿、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产品,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加快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交易、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驻蚌单位在蚌埠加大投入、加快投入、优先发展、更快发展,引导驻蚌单位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江娅
  牵头责任单位:市创新办、发改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着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
  年度目标:加大纺织、建材、轻工及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增强传统产业新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改制企业“二次创业”,使改制企业焕发新的生机、实现新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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