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激励机制,推进星级创建。紧密结合出租汽车实际,突出特色,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大力开展“标兵车”、“文明车”、“雷锋车”、“优质服务企业”、“我是共产党员”等争先创优活动,制定出台《兰州市星级出租客运企业考核管理规定》和《兰州市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考评管理规定》,重点抓好星级出租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创建活动,争创五星级出租客运企业,争当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力争通过两年半时间的努力,全市出租客运企业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企业各占三分之一,各级驾驶员分别达到1000名、700名和300名。市政府将对五星级出租客运企业在扶持政策和更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年年底进行重奖。
(五)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市客运稽查力量建设,尽快组建成立兰州市城市客运稽查支队;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营运市场环境,切实为出租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驾驶员的正当诉求和经济利益,解决好驾驶员就餐难、停车难、加气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全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大局;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联合行动,集中打击未经行政许可在市域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各类客运车辆,严厉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黑车”;认真清查出租汽车服务态度低劣、车容车貌差、营运证照不全、单双号不分和宰客、甩客、拒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租赁、旅游及驾培车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确保客运行业安全稳定,切实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出租客运企业违规经营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罚,公开处理标准和处理结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姚国庆,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幸,市长助理王璇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结合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执行。工作人员从市交通局、市文明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交警支队、市交通治安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