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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对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整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出租客运企业和星级驾驶员等。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行业准入和从业资质,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要求,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准入退出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兰州市出租汽车营运服务标准》、《兰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兰州市出租汽车承租经营管理规定》,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尽快实施《兰州市出租客运企业经营管理奖惩办法》和《兰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计分考核办法》,形成出租汽车行业多元化的科学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号召全社会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创建工作的监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聘请一批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退伍军人、社区代表作为文明创建监督员,形成全社会监督整治创建的格局;不断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倡导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行业精神;重点做好驾驶员岗前、岗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优质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行车、文明运营”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引导驾驶员遵守社会公德,集中整改出租汽车“脏、乱、差”和拒载、宰客、拼客等突出问题,杜绝强超强会、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章行为;从仪表文明、环境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文明做起,严格落实出租汽车“八统一”标准,推行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全面落实驾驶员统一着装和车辆座套每日清洗更换制度,革除不文明陋习,注重服务细节,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三)创新管理体制,打造企业品牌。按照《兰州市培育和组建品牌出租客运企业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出租客运企业经营管理奖惩办法》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创新出租客运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行出租客运企业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健全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社会保障、应急救援、服务监督等制度,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为驾驶员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营造富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挥出租客运企业党群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品牌出租客运企业创建工作,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影响和带动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文明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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