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目标。2011年是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创建活动的攻坚之年。以出租客运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和星级创建活动,争创“制度完善、品牌强势、实力雄厚、信誉上佳、服务优质”的五星级出租客运企业,争做“热爱兰州、宣传兰州,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使出租汽车行业成为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一流窗口。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制度,积极打造企业文化,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和谐关系。
--远期目标。2012年,继续深化和拓展出租汽车单车及出租客运企业综合整治和精神文明创建成果,逐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出租汽车行业提出的规范标准。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起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营运市场环境;出租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社会保障、应急救援、服务监督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软件和硬件实力全面提升,实现人性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形成一批在引领行业发展的五星级出租客运企业和优势品牌公司;出租汽车车辆档次和运营状况全面改观,广大驾驶员在运营中能够做到“仪容仪表大方、车容车貌整洁、文明礼貌待客、遵章安全行车、力求品德高尚”,出租汽车行业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全部达标,市民群众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使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在全省创一流,在全国争上游,成为展示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和谐发展的流动风景线。
三、实施步骤
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2010年8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重点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办法;层层召开动员会,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将整治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和任务传达到每一个驾驶员,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整治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率先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统一着装和车辆座套每日清洗更换制度,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为单车配备7副座套,每日清洗更新,于8月初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重点是规范出租汽车行车秩序、车容车貌、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等,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现代企业制度,集中整治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开展星级出租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争创活动,逐步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准入退出、奖惩激励、考核评价、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在2010年、2011年年底,对整治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推广,并表彰奖励五星级出租客运企业和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