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公交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兰州市公交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公交行业整治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姚国庆,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幸,市长助理王璇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兰州公交集团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以兰州公交集团为主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制城市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履行公交行业规划、建设、监管职责;运政部门负责健全完善公交行业服务规范和运营服务标准。
(二)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对整治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跟踪采访和舆论监督;负责指导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治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监督。
(四)教育部门负责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中小学校普及交通安全法。
(五)公安部门负责对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治,切实提高公交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公交车辆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行为等违法行为,保持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
(六)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贴机制,对公交行业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财政补贴。负责整治创建工作经费预算审核,按规定及时划拨专项资金和表彰奖励的经费,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七)国土部门负责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土地预留等工作。
(八)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并整体纳入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从道路使用权、建设投资等方面确保公交优先发展。
(九)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对公交企业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重点从注重经济效益逐步转向注重安全管理、服务规范、乘客满意度等方面,以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十)兰州公交集团负责调整优化线网布局,在报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单程公里过长的线路进行压缩调整,对线路重复过多、群众需求小的线路进行科学优化,对站距过近的站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取消及合并;负责公交车辆更新改造,不断提升车辆品质,对到期及延期报废的运营车辆进行报废更新。负责对公交枢纽站、综合停车场、终点停车场的管理整治力度,加强车辆技术设施检查,强化车辆维修保养机制,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改善公交运营环境。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