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病程3个月以上。
单纯型分裂症的准入标准为:
(一)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或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为主,无明显的阳性症状;
(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趋向精神衰退;
(三)病程2年以上。
十六、阿尔茨海默病
本市具备开展精神病专科诊疗资格的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CCMD-3诊断标准:
(一)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二)全面性智能性损害;
(三)无突然的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的体征;
(四)无临床或特殊检查提示智能损害是由其他躯体或脑的疾病所致;
(五)下列特征可支持诊断但不是必备条件:(1)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可有失语、失认可失用;(2)淡漠、缺乏主动性活动,或易激惹和社交行为失控;(3)晚期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巴金森症状和癫痫发作;(4)躯体、神经系统,可实验室检查证明有脑萎缩。
十七、情感性精神病 (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本市具备开展精神病专科诊疗资格的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CCMD-3诊断标准:
(一)躁狂发作
1、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 ):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2、病程: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二)抑郁发作
1、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