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蒙医药中医药法制建设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开创我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不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
《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学习
《条例》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对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的检查做出具体安排。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理解
《条例》在医药、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原则规定和规范要求。
《条例》的贯彻落实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所承担的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
《条例》的具体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
《条例》的要求,在实践中深入研究蒙医药中医药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真正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成果,享受到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