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5、完善教师培养资格准入制度,开展对中小学教师培养院校的资质认证工作,加强对教师培养的指导和质量监管,推进教师培养行为的规范化。

  6、整合教师培养资源,鼓励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综合大学建立教育学院(或教师教育中心),与师范院校组建省级教师培养基地。

  7、根据省级培训和“国培计划”考核绩效,调整部分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培训基地。

  8、以校本培训为基础,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重点加强示范学校建设,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

  9、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按照《河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开展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本区域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组织、协调与服务、支持作用。

  三、教师资格制度建设

  10、正式启动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此为突破口,促进教师管理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强化教师资格认定中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加快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以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教师管理制度的创新。

  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

  11、进一步促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尝试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形成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联合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推进实践取向的教师培养模式的实施,研究、探索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中学教师培养模式和文化基础教育与教师养成教育相融合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大力加强对进入教师队伍人员的核心价值理念教育、职业养成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

  12、构建教师教育标准体系,贯彻实施国家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13、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教师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和资源库建设。支持师范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范教育类特色专业点建设。

  14、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强化教育实习实践环节,总结交流全省高等师范院校顶岗实习工作,扩大师范生顶岗实习规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