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阳光行政,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坚持市场取向,坚定不移地转变管理职能。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把不该管、管不了的事坚决交给地方、市场、社会和中介,加快从重微观向宏观、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制度设计的转变,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要大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配置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制定下发关于推动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平台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并公开年度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职能转变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突出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进一步推进土地和矿产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商请各市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和管行政审批、管预算安排、管项目立项、管执法监察、管人事任免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要加大交流的力度。要加快建立财务电子监管系统,对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等实施在线全程监管,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并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今后凡涉及行政审批、人事任免、资金拨付、执法监察等重要事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必须通过政策法规机构的审查,并经集体研究决定。
3、运用现代手段,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集遥感影像、监测变化信息、土地利用现状图于一体的国土资源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并大力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充分利用“一张图”管地、管矿,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各地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责任追究,坚定不移地落实廉政规定。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本地区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党组(党委)要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作出说明。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纠正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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