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依法审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权力运转机制,充分授权窗口职责,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对同一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要整合审批环节,逐步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和上下联动审批,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广深化“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努力打造济南公共服务品牌。
(三)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所有进驻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监督渠道。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逐步加强对市政府部门服务大厅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将便民服务向乡镇和村居延伸,形成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体系。
三、切实加强网上审批大厅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观念,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加快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我市科技防腐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强化措施,优化手段,加快本部门(单位)已有业务网络系统与新建平台网络的技术对接和数据交互。在进驻市审批大厅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出台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要全力推进“全天候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网上监控、全方位资源共享”的“不下班”网上政府建设,力争4月底前,实现未进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6月底前,实现与县(市)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
四、切实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制度体系建设
(一)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促进服务,用创新推动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科学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综合考核制度。要落实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运行。在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重点健全完善网上审批工作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职权的有效监控,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
(三)完善行政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