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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
(苏政复〔2011〕8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灌南县与灌云县之间部分行政区域的请示》(连政发〔2010〕17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灌云县境内江苏省连云港监狱七分部位于新沂河南岸3.78平方公里区域划归灌南县堆沟港镇管辖。
  行政区域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辖7个镇、11个乡;灌南县行政区域面积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万人,辖9个镇、5个乡,其中,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万人,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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