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东营市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示范项目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示范项目名称
| 示范项目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业务指导单位
|
1
|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示范项目
| 选择1-2个拟规划建设的城市或县城新区,按照低碳生态的规划理念,从城市发展布局、城市功能分区等方面做出城市详细规划。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
2
| 低碳生态小区建设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新建居住小区,从规划设计、景观绿化、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等方面,按照低碳生态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房产处、节能科技处、规划处、城建处、设计处、综财处、燃热办
|
3
| 低碳生态社区管理示范项目
| 选择2-3个建筑节能达到标准要求和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居住社区,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与无害化处理、规范物业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居民低碳生活方式等方面,探索建立居住社区低碳生态运行管理机制。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房产处、
节能科技处
|
4
| 低碳生态村居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新建村居,结合新农村建设,从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收集与转运、污水排放、村民参与、村居管理等方面,按照低碳生态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村镇处、节能科技处、城建处、设计处
|
5
|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设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并通过国家绿色建筑验收和评审。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
设计处、规划处
|
6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 选择10-15个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设计处、房产处
|
7
|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项目,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建设一批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的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设计处
|
8
|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改造示范项目
| 建立市级能效检测平台,选择8-10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监测,对部分高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 市机关事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
|
9
|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 选择5-10个既有居住建筑(小区),对建筑围护结构、热源(热力站)及供热管网进行改造,达到节能改造标准要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燃热办
|
10
|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住宅小区,结合示范项目实际,合理制定收费方案,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探索计量收费改革经验,推进东营市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 省厅燃热办、
节能科技处
|
11
| 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示范项目
| 选择6-10个供热管网、道路照明、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园林绿化项目,按照低碳生态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城建处、
综财处、燃热办
|
12
| 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利用建筑垃圾和粉煤灰等废弃物制作新型建材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低碳生态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
| 省厅城建处、综财处、节能科技处
|
13
| 城市节水示范项目
| 选择3-5个项目,从合理开发利用黄河水源、城镇供水节水、雨水中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建设城市节水示范项目。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 省厅城建处
|
14
| 绿色交通示范项目
| 选择2-3个城市公交线路,按照绿色交通规划的新理念, 创新思维, 规划建设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系统。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局
| 省厅城建处、
节能科技处
|
15
| 数字化管理示范项目
| 选择4-6个示范项目,从城市建设数字化档案、社区数字化管理、市政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城市数字化管理示范项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省厅城建处、
节能科技处
|
16
| 低碳生态产业示范项目
| 选择6-10个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生物质能、风能、LED照明产品等生产企业,扶持他们加快发展,形成一批低碳生态产业。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 省厅节能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