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2010年8月)
1.制定《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
2.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普通高中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员、承担起始年级教学的教师进行知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实现“全员、全面、全程”培训的目标。
3.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工作选好教材。
4.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在2010年8月底前分别制定好学校实施高中新课程的配套文件:(1)《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2)《高中新课程排课方案》;(3)《高中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手册》;(4)《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5)《高中新课程校本研修实施方案》;(6)《高中新课程宣传工作方案》;(7)《高中新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8)《高中新课程社会实践及社区服务实施方案》;(9)《高中新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方案》。
5.研究制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方案》。
6.制定并实施适应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需的通用技术和科学探究专用教室建设规划。
(二)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13年6月)
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科学安排课程,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时,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达到最基本要求的选修课程。
2.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按照新课程的理念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根据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和学校实际,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制度。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引导他们学会自主选择,形成个人学习计划,并学会随着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学习计划,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发展需要。
5.开齐开足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要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建立完善的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