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构建大部门管理体制,切实做好各部门各单位“三定”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力争9月底以前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11月底以前完成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二)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文化、环卫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继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后期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省政府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代建制办法。
(六)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着眼于建立管理高效、体系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和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四、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拖欠工资问题出现的长效机制。将“就业优先”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战略重点,强化政府再分配的引导和调节功能,强化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新型就业制度,依法规范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加快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化建设。加快推进“四个集中”(高中教育向城市集中、初中教育向城镇集中、小学教育向乡镇集中、小学教学点向中心村集中),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中小学师资合理配置,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资源共享。金川区和永昌县要确保完成本年度“四个集中”的工作量。在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后和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农民子女再免费进行一年的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