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猪肉、牛肉、羊肉、食糖调控实施方案;负责定期统计骨干企业猪肉、牛肉、羊肉、食糖及相关产品购销、加工、库存数量和价格等情况;负责猪肉、牛肉、羊肉、食糖等政府调控商品的货源监管;负责猪肉、牛肉、羊肉、食糖调控骨干企业的管理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制定粮食、食用油调控实施方案;负责定期统计全市粮食、食用植物油及相关产品收购、加工、库存数量和价格等情况;负责粮食、植物油等调控骨干企业的管理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制定棉花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统计全市棉花购售、加工、库存数量和价格等情况;为政府实施调控提供依据。
市工商局:负责调控商品投放后的市场管理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监控生产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
兰州铁路局嘉峪关车务段:对承担调控任务的骨干企业给予运力支持,对承担调控任务的产品运输给予重点保障.
农发行酒泉市分行:负责承担调控任务的骨干企业资金的保障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调控商品的具体实施方案时,要明确运作方式、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和向省、市推荐的骨干企业名单,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政府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各成员单位除做好上述工作外,按照上下对口原则,主动做好我市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工作。
二、市场调控的主要品种
根据我市居民饮食消费特点,结合肃北县、阿克塞县等民族地区的饮食习惯,对我市居民生活和物价总水平影响较大的大宗农产品列为市场调控品种。主要有:粮食(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牛肉、羊肉、蔬菜(包括马铃薯、萝卜、大白菜、洋葱等)。
三、选择骨干企业参与市场调控
在现行米袋子、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和相关品种宏观调控体系、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市政府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类商品的产销特点和调控市场的需要,确定骨干企业,参与市场调控。
省级农产品调控骨干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市政府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级农产品骨干企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按照招标的方式选择,作为补充和完善的手段纳入到调控体系和机制中。骨干企业必须是所处区域优越,经营实力、仓储加工能力以及产销衔接能力强,市场辐射面广、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的企业,在我市有一定资源优势的加工和流通企业、销售网络比较健全的经营企业、大型农产品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考虑。
市政府在调控措施实施过程中,根据省政府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企业的正常营运成本与合理利润,建立补偿机制,确保政府调控目标和企业利益趋同,使骨干企业有明确的市场预期和稳定市场的一定责任,减少中小企业盲动,以利于实现市场稳定。在调控过程中,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之法律、行政手段,使骨干企业在市场上的主导作用为市政府调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