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内需市场。积极支持企业拓展重点内需市场,鼓励产品进入铁路、电力电网、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改造、节能技术装备、运输装备等国内重点投资领域和家电、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帮助支持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重大基建、技改项目的招投标和物资直供配送。协调有关企业为在青重大基建、技改项目提供各种配套服务,支持业主单位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选用青岛地产品。继续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物资直供配送和设备租赁,进一步完善物资直供配送体系。
四、推动工业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继续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推动工业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支持出口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应用第三方贸易平台开拓国际市场的给予补助。对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建设和完善境外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认证、品牌培育活动等给予补助。对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的出口企业,继续使用中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其开拓国际市场。
五、积极调整销售结构和产品结构。引导企业从注重出口向内外销并举转变,积极推进工商联手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工业企业与流通企业对接与合作,参加名优产品交易会等专题展览、展销活动,使更多的本市工业产品更加快捷、方便地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加大产品直销力度,扩大地产品销售。支持企业加大名牌产品宣传力度,及时把握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消费热点和发展趋势,加速产品研发和投产、达产,努力实现“设计研制一代、试制鉴定一代、小批投产一代、批量生产一代”,使青岛地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拓展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六、开展工业企业“市场营销年”活动。表彰和奖励市场营销优秀企业,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导作用。各市区经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认真做好企业营销工作的组织,拓宽渠道,“多管齐下”、“政企联手”开拓省外市场。引导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我市名优新特消费品“南下”,提高我市优势特色产品在沿海市场的占有率,推动机械、化工等长线产品“北上”,促进钢材、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西进”,推动产业对接和产业转移。
七、开展市场营销培训。聘请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方面的专家对重点工业企业分行业进行培训,宣传普及现代市场营销理论,引导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市场营销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从依靠资源消耗到挖掘终端市场、从调整产品结构到调整需求结构、从以产定销到以销定产的转变,推动企业管理升级、扩大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