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大型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注:1 各单位参加义务植树后及时上报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后报至区县绿委办;
  2. 参加龙马潭区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统一植树活动的市区级机关请分别报至市、区绿委办。

  附件3
  泸州市2011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表

区县

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情况

适龄公民人数

实际参加人数

尽责率

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完成情况

义务植树
  资金投入

面积

株数

人数

面积

株数

人数

万人

万人

%

万株

万人

万株

万人

万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