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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大型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四、确保造林成效

  各区县、乡镇、街道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辖区义务植树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确保造林绿化的进度和质量,重点检查义务植树的尽责率、植树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等“三率”。坚持造管并重,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做到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林草植被和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在全市形成保护绿化成果的良好氛围。

  五、集中开展宣传

  各区县、各类新闻媒体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大宣传,通过领导在媒体上发表动员讲话、办专版、专刊、公益广告、宣传单、科普知识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宣传义务植树安排部署和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国土绿化这项关系到全民族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上来,在全市上下树立“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自觉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去。

  各区县要抓住当前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全面完成当年的国土绿化任务,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植树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和各区县乡镇街道要将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影像资料、书面总结及统计表逐级报送市、区县绿委办公室。

  附件:1. 泸州市市级机关、龙马潭区部门2011年春季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2. 泸州市2011年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义务植树统计表

  3. 泸州市2011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表

  4. 宣传标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泸州市市级机关、龙马潭区部门2011年春季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序号

基地名称

任务(亩)

基地联系人

参   加   单   位

1

双加镇植树基地

500

熊相均13909088090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泸州军分区主要领导,市区两级党委办、政府办、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广电局、农机局、畜牧局、妇联、团委;龙马潭区相关人员。

3

胡市镇植树基地

100

詹莺歌13568139173

市、区两级人大办、地税局、计生委、总工会,市国资委;胡市镇及辖区

4

鱼塘镇植树基地

100

李华春13882788113

市、区两级政协办、质监局、统计局、安监局、供销社;鱼塘镇及辖区

2

石洞镇植树基地

100

李长寿13508031881

市、区两级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石洞镇及辖区

5

罗汉镇植树基地

100

石 平13882718399

市、区两级人社局、发改委、审计局、城管局;罗汉镇及辖区

6

金龙乡植树基地

100

黄 鹤13882781117

市、区两级卫生局、药监局、文化局、体育局、教育局、科技局;金龙乡及辖区

7

安宁镇植树基地

100

熊兴建13708286385

市、区两级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招商局;安宁镇及辖区

8

特兴镇植树基地

100

彭四军13568126627

市、区两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特兴镇及辖区

9

长安乡植树基地

100

罗顺明13882737018

市、区两级民政局、档案局、信访局、残联、科协、烟草局;长安乡及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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