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妥善救济和安置灾民,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进行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因灾伤病员救治工作,预防控制灾区传染病爆发流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及时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市安监局: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生产、建设单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尾矿库、尾矿坝、尾沙池、露天矿山、地下矿井等地质安全检查、监督。
兰州警备区:负责组织出动民兵各类分队参与抢险救援行动,根据形势需要,还应积极协调指挥部队参与救援行动,抢救被压埋人员等。民兵应急分队重点是参与人员搜救、淤泥清理和安置群众工作;民兵专业技术分队重点是担负道路、桥梁、电力、供水、通信抢修和救灾物资运输等任务,以及医疗防疫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兰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供电设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免遭地质灾害危害。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要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3 预防预警
3.1 监测预防
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区)的动态变化情况,争取及早发现,主动避让。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以临灾特征较为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对隐患点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进行监测,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价。国土资源、建设、水务、气象等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和气象监测网络互联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和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