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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煤电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煤电运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1〕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年入冬以来,面对省内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相关产煤市政府和煤炭、电力、铁路等部门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发扬团结协作、连续作战的作风,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增加电煤供应,确保了全省发电、供热的用煤需求和陕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煤电运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渭南市政府、咸阳市政府、铜川市政府、西安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铜川矿务局、澄合矿务局、黄陵矿业公司、崔家沟煤矿、陕西秦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彬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宝鸡热电厂、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华能铜川电厂、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等二十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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