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拨付第二批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资金的通知
(沪教委民〔2011〕6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第二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10〕7号),在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研究,我委确定了第二批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资金的拨付学校及项目(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扶持资金的内容
(一)向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兴韦(原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民办高校,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按照额度和项目拨付政府扶持资金。
(二)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等5所民办高校拨付师资队伍建设资金。
(三)向上海杉达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5所民办高校拨付奖励资金。
二、政府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统一划拨到各民办高校开设的政府扶持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市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扶持资金按照附表中核定的项目和金额使用。
附件:第二批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资金拨付明细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第二批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号 | 学 校 | 项 目 | 拨付金额(万元) |
1 | 上海杉达学院 | 教师队伍建设 | 190 |
学生文化教育中心 | 170 |
经管类、艺术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400 |
信息化建设 | 450 |
小计 | 1210 |
2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教师队伍建设 | 180 |
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300 |
信息化建设 | 160 |
小计 | 640 |
3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队伍建设 | 100 |
数控、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200 |
新疆学生食堂建设 | 140 |
信息化建设 | 140 |
小计 | 580 |
4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队伍建设 | 50 |
机电数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300 |
信息化建设 | 270 |
小计 | 620 |
5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队伍建设 | 120 |
建筑、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400 |
信息化建设 | 60 |
小计 | 580 |
6 |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校 | 教师队伍建设 | 146 |
文物修复、公共艺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 200 |
信息化建设 | 50 |
| | 小计 | 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