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杭州市2011年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经合办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杭州都市经济圈(以下简称都市圈)建设,根据都市圈第四次市长联席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现就2011年推进都市圈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72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的原则(以下简称“七共”),认真实施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省政府《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努力将都市圈建设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重要板块、亚太国际门户有机组成部分、全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先行区和浙江创业创新核心区。
  二、发展思路
  坚持“七共”原则,以规划实施为主线,以项目合作为重点,以都市圈的专业委员会建设为抓手,加快节点县(市)的融合,积极推进都市圈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都市圈经济先行、生活幸福、生态文明的综合效应,打响都市圈品牌,发挥都市圈在打造增长极、发展“金南翼”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工作重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