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应用支撑。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应用支撑资源,建设全市各级政务部门统一的应用支撑体系,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在线办事服务、业务联合协同、管理决策支持、应急指挥处置提供应用支撑服务。
(四)统一电子监察。集中力量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和视频监察系统,实现对全市各级政务部门行政权利运行及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实时、动态、全程监察。
(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定统一的安全策略,采取统一的安全措施,建立统一的灾难备份系统和身份认证系统,为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提供安全保障。
(六)统一运行维护。以政务网络、跨部门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运行维护为切入点,逐步实现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电子政务统一运行维护,构建全市统一的运行维护体系,为电子政务提供持续、高效、全面、安全的技术支撑服务。
三、整合与建设内容
(一)整合和延伸政务网络。对全市各级政务部门自建的市、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三级纵向广域网实施整合,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两个综合应用系统(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和非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分别部署在市政务信息网内网和外网。原有自建广域网络限时整合纳入全市政务信息网统一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特殊用途的广域网络,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维持不变。以现有全市政务信息网为基础,将政务信息网广域网络延伸至全市各乡(镇),全面覆盖市、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
(二)建设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共享交换平台。集中建设和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和共享目录,提供资源检索与定位服务;管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提供共享服务;管理认证、授权、密钥发放等基础功能,提供安全认证服务;管理各类数据异常变动,提供实时预警等电子监察服务。
(三)整合和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按照每个政务部门原则上保留两个综合应用系统的要求,整合部门内部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部门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申请、办事状态查询、咨询投诉、办事结果反馈等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核、联审和审批结果等环节上网并对其进行电子监察。将分散在各级部门的资源交易系统整合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流程上网并对其进行电子监察。建设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监察系统,实现对公共财政资金申请、预算、拨付、管理、使用的联网审计和全程电子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