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精文[20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深入开展三项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建国62周年等重大节庆纪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窗口,向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广泛开展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利用红色旅游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坚定广大干部职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
推动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贯彻实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踏实作人的良好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认真组织学习,大张旗鼓宣传,动员职工积极参加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月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把评选投票的过程作为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过程,评选结束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
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巩固“迎讲树”活动成果,大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深入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重视养成教育,引导职工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养成识大体、重礼节、守小节的文明习惯。要健全岗位行为规范,加强日常文明提示,倡导遵章守纪、文明做事、友爱互助。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