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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3、职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学 费
元/生学期
文科700
理科9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陕价行发〔2006〕120号。
(2)代办费
同普通高中。
(3)服务性收费
民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
按照物价部门分别批准的标准收取。
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价行发〔2005〕148号。
注: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