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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农产〔20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二五”“671”转型倍增计划,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农业正处于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经历“十一五”快速发展之后,正面临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需要找准切入点,借助有力抓手,推动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从追求数量增长向追求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实现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是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二五”转型倍增计划的重要内容,对新形势下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强省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加大力度,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确保实现全省农业产业化“十二五”“671”转型倍增计划目标任务。
  1、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带动能力的重要抓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将推动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有利于发挥集群集聚效应,提高优势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规模效益,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培育壮大一批与高产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康养殖基地有效对接的大型龙头企业,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幅度提升优势主导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带动能力。
  2、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挥龙头企业集群在融资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立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有利于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建立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与联合,有利于发挥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对产业链上中下游发展的关键技术实行联合攻关,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开发应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水平;强化企业间的分工与协作,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物流,完善产业链条,联合打造区域品牌,有利于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包装、储藏、运输、信息、金融等服务业,有利于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发挥企业集群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进而带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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