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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京建发〔2010〕745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旁站监理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行为,现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旁站监理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GB50319-2000)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关键作业(以下简称旁站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旁站监理活动。
  第三条 旁站监理分为现场旁站监理和视频旁站监理两种方式,以现场旁站监理为主、视频旁站监理为辅。当视频监控效果不能满足旁站监理工作需要时,应将视频旁站监理改为现场旁站监理。
  第四条 以下项目应当实施现场旁站监理:
  (一)土方回填:房心土土方回填、有承载力要求的土方换填或回填;
  (二)混凝土浇(灌)筑:围护结构混凝土浇(灌)筑、基础混凝土浇筑、结构混凝土浇筑;
  (三)预应力张拉;
  (四)注浆:锚索注浆、小导管超前注浆、地面加固注浆、回填注浆、防水注浆、冬期预应力孔道注浆;
  (五)防水:防水细部构造(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阴阳角处理);
  (六)盾构:始发及接收加固区地层加固、盾构开仓作业、盾构隧道联络通道开口;
  (七)暗挖:开马头门、小断面变大断面的渐变段开挖支护作业、大断面隧道的首段临时支撑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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