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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1、坚持每周五的“党员学习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主题演讲会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2、办好各类知识讲座和培训班。要立足人大机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邀请省、市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各类讲座。要依托党校等培训阵地,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主体班次的学习,帮助机关干部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提升能力。

  3、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知识结构,培养具有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4、积极组织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三.八”、“五.一”、“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或结合常委会机关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习论坛、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联欢会、运动会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展现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新面貌。

  5、广泛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每季度读一本好书,交流读书体会,畅谈人生哲理,提升价值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流。

  6、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各委室处要强化岗位学习意识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如何保障和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行使职权的问题。把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摸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寻求问题的答案。

  六、完善长效机制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强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长效管理。根据“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和学习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学习载体和形式。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初,按照市委的要求,结合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机关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周密安排全年学习任务,确保机关学习有序进行。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常委会机关岗位职责考核实施办法、常委会机关考勤请假制度等,从内容、方法、时间上保证学习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在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中形成自觉学习、善于学习、主动学习的良性循环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

  “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是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务求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部署,及时督促指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各委室处负责人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要抓好每项活动的具体落实,使各委室处成为同志们相互学习的课堂、交流思想的园地和团结战斗的集体。要严肃学习纪律,强化考核,使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学有动力,学有压力,学有成效,让“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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