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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的意见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落实到村户,市农委负责督察。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市农委将继续组织10期以上拉练学习和培训工作。各乡镇、村要抓紧做好土地调整工作,3月底前要完成土地调整70%以上,确保春季开工达到60%以上。

  (三)加快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草药、花生、优质水果等高效特色农业生产示范区建设,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

  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

  (一)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新增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户,力争达到30户。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新增8户,力争12户;太子河区新增2户,力争3户;宏伟区、弓长岭区各新增1户,力争2户。

  (二)突出抓好规模大、带动性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辽阳县、灯塔市投资10亿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各完成1户,力争2户以上;太子河区力争完成1户。其他区也要积极努力,确保新建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以上。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重点项目包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招商。对来辽阳投资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实行“一条龙”服务,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

  (四)落实扶持政策。对当年新增投资亿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重点项目给予10%的资金补助(10亿元以上项目补助资金省、市各承担5%,亿元以上项目补助资金 市、县(市)区各承担5%)。

  四、切实抓好备耕春耕生产

  (一)抓好春耕生产资金筹集。农信社等金融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备耕春耕生产资金,迅速下摆到位,及时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抓好农资调运和下摆。重点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采购、下摆和调剂。

  (三)做好农机具检修、配件及油料准备。实现顶浆作垄,保证土壤墒情;玉米机播面积达到100%,水稻机插面积达到50%以上。

  (四)狠抓“早”字。玉米播种要于4月底总体结束,水稻插秧要于5月底结束,努力实现不种5月田、不插6月秧;切实做好水稻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推广水稻大棚育苗,提高秧苗质量。

  (五)认真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各级工商、质监、农业等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营销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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