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的意见
(辽市政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2011年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保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11年2月10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粮食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国粮食和农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粮食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落实加强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单产,确保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
(二)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抓好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的兑现工作,按照省有关部署,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抓好30万亩农田有机质提升工程。
(三)认真抓好以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在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一批旱、涝保丰收的高标准粮田。全力推进全国“粮食增产千亿斤工程”,2011年要新建标准粮田4万亩,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2万亩。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服务。重点引进推广粮食生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市、县、乡三级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经验交流和科技培训活动,推广粮食生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粮食生产中的作用,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做好农业保险宣传、普及工作,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努力筹集保险配套资金,增加粮食作物参保覆盖面。
(七)加强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储备粮油数量和质量,确保在特殊时期调得出、用得上。
二、继续抓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
在稳定粮食总产的基础上,将设施农业和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扩大高效农业的重点。
(一)明确任务,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生产。全市新建设施农业面积5万亩,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2.4万亩,太子河区1000亩,弓长岭区、宏伟区各500亩。对新形成5000亩以上连片的设施农业小区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