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检查切实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
(青发改办(价检)[2009]108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为落实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继续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化肥价格检查切实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3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收到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抓紧贯彻落实。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后,要继续加强对化肥市场的监管,各州(地、市)全面落实这次化肥价格检查任务和要求,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此次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安排,各州(地、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督导组对各地的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各地在检查中要积极探索,总结价格监管的方式方法,采取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规范相结合、提醒与告诫相结合、整改与服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