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着力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一)继续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以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为契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两个转移”,即由推进国企改革向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转移;由计划内企业改革向国资委监管范围外,政府机关部门所办各类企业改革的转移。指导和监管企业深化改革,做大做强;调整和完善市属企业机构,整合优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监事会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以贯彻《
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主线,着力健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财务监督,切实有效推进监事会工作。深化国有企业考核,促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抓好重大事项监管,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充分借助“省百亿元中小企业再担保”融资平台,确保10亿元再担保贷款尽快发放到位,在此基础上,再次扩大再担保贷款额度。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步伐,争取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蓝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尽快上市。在保持民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中国矿大科技园等科技型创新创业基地,不失时机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
(一)突出抓好重点中心镇改革与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大力实施镇村联动工程,促进城镇和农村良性互动、共同繁荣。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为骨干、重点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化体系。突出抓好重点中心镇建设,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的扶持政策,重点建设30个中心镇,赋予中心镇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更多的扶持政策,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三集中”,积极探索“双置换”,实行重点中心镇户籍“零障碍”准入制度,实现更多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身份转换。积极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