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烟草、药监、质检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综合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经常性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大案要案,开展联合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打假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海关、检验检疫、烟草、酒类专卖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及时按规定做好案件的移送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司法部门要加强民事审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做到“从重从快”,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厦门海关要主动走访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做好向公安机关通报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和移送案件的工作,对重大案件加强磋商,凡发现进出口侵权货物构成“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律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注重与工商、版权等部门的配合,在侵权认定、社会宣传、整治行动等方面开展执法协作。
五、继续推进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化工作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新闻出版局要协同市财政局、市信息化局、采购办等部门,根据自查申报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步骤和采购方案,争取于今年3月底之前开始实施;5月底之前安排相关招投标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我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的采购和更换安装,并进行相关培训,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加大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力度
市商务局要通过排查本市对非洲出口的主要企业、主要商品和主要国别,对查实出口假冒、盗版、侵权产品的企业取消其广交会及其他重要展会的参展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商务部依法中止其外贸经营资格。
厦门海关要加强对出口到埃及、南非、阿联酋、墨西哥等关区发生侵权风险较高国家货物的监控,在现有基础上将输往荷兰鹿特丹、德国汉堡、意大利热那亚等欧盟港口的服装鞋帽货物的查验比例提高到10%以上,对有准确举报信息的货物实施百分百查验,邮递、快件现场对出口美国、欧洲、日本的邮包和快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100%过机查验,适当提高开拆比例,进一步提高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