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深发〔2010〕10号 2010年9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的精神,现就加快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率先实现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现代化,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1.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也对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国必先强教,强教重在改革。深圳经济特区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率先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发挥“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先行先试、敢闯敢干,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国、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2.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必由之路。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力支撑;是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提升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方位改革开放,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教育决定深圳的未来。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实的举措,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