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纪委省监察厅检查组对我市抢险救灾及防灾准备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兰政办发【2010】2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省纪委和省监察厅组织检查组,由省纪委常委、干部室主任姜毅同志带队,一行3人,于2010年8月18日至20日,对我市抢险救灾及防灾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对于这次检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省上检查组开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促进我市抢险救灾及防灾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委副书记刘为民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吴继德同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伟同志,副市长、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魏志乐同志也相继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市纪委于8月17日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有关事宜;市监察、公安、民政、国土、交通、水务、防汛、气象和相关县区积极行动,认真配合。
检查期间,省上检查组一行在市政府和市纪委领导以及市国土、防汛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采取现场查看、入户调研的方式,对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主要洪道和地质灾害隐患地段防治、受威胁社区(村社)群防群治、市县区抗灾物资准备和预案制定、重点设施和地段监控、水库和洪道管理与清障、应急队伍组建以及暴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准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和督导。2010年8月20日,检查组又听取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县区的情况汇报。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市抢险救灾和防灾准备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掌握。在汇报会上,检查组组长、省纪委常委、干部室主任姜毅同志,代表检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就我市抢险救灾和防灾准备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检查组对我市抢险救灾和防灾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这方面工作领导重视、部署到位,措施得当、工作扎实,摸排细致、底数清楚,协调有力、组织有序,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上的部署要求。同时,又十分客观地指出了我市防洪抢险和防灾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少,应对大灾尚有问题;二是部分被阻塞河洪道还未完全清除,河洪道泄洪存在较大隐患;三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灾害发生时群众转移路线、场地还未完全落实;四是抢险救灾社会力量组织欠缺,亟需加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检查组对我市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六条指导性意见:
一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要立足防大汛、防大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通过扎实工作,确保兰州市在防洪抢险工作中不能出问题,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控,确保关键点和隐患点在汛期24小时有专人职守,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联防体系建设,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三要进一步加强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工作。要做到险情发生时有充足的物资能够迅速运到抢险现场。同时,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四要进一步加强河道、洪道、水库、塘坝的清淤疏浚和除险加固工作。市、县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区要对重点地段要集中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然。五要进一步加强抢险救灾力量建设。在建立专业部门抢险队伍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社会抢险应急队伍建设。六要进一步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市上对交通、民政、水务、气象等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工作检查。对在防洪抢险工作中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