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其中: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长速度

 

20

万元/万平方米

5

万元

7

8

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能耗降低率

5

6﹒环境保护
  其中:污水集中处理率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10

6

 

2

2

7﹒当年新增建成区面积

万平方米

5

8﹒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集聚区营业收入比重

5


  二、考核指标数据来源

  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指标数据分别来源于相应部门。其中新增建成区面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提供;税收收入分别由省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提供;污水集中处理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情况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由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核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省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提供;其余指标由省统计部门负责审核提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每年2月10日前将上年度产业集聚区考核数据报省统计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