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组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财务、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监系统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承担全市伤亡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三)安全生产监督一处

  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石油、化工、贸易、机械、冶金、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商贸等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事故。

  (四)安全生产监督二处

  指导、协调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电、林业、旅游等行业以及文教卫生、公众聚集场所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军工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事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