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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验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是检查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以围绕注重改善民生,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收费验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收费验审工作,确保收费验审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收费验审工作的指导,督促各执收单位开展好收费自查工作,按要求填写《2010年度浙江省收费验审自查表》,填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用黑颜色笔填写表中的空格(白)处相关内容,所有要素要填写齐全完整,没有的内容可填无;2、每个收费项目的年收费金额要分别填写于该收费项目之后的空格处,以便于统计汇总上报;3、每份表格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或盖章,填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填写清楚;4、从今年起,各收费单位在填写“收费验审自查表”的同时,应上报一份上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一是本单位有哪些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二是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何;三是上年度收费金额变动情况及原因。5、表格一式三份于2月28日前报送(邮寄或市府交换箱转送)市收费验审工作办公室。

  (三)各收费验审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在验审过程中要坚持验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向被审单位提供各类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被审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收费许可证》正、副本,《票据准购证》,2010年度收支明细帐、会计报表、缴存财政专户情况、票据存根联和记帐凭证等,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收费验审工作,确保收费验审工作圆满完成。

  (四)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收费验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各区、县(市)物价局于5月20日前上报验审统计分析材料和验审工作总结。

  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府综合楼)2号楼5楼523室

  联系电话:0571―85172573 联系人:梅兴祥、叶洪

  邮  编:310006

杭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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