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宜。
(五)负责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通行证、签注的申办业务;负责全市外事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六)负责全市对外邀请管理工作;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项,按权限核发外国人来徐的签证通知函电。
(七)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八)承办本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负责协调、协助涉外安全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徐活动和本市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主管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管理事务。
(九)归口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组织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徐外国人士的管理,依法保障来徐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审核、报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本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对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外事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财务、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本市因公出国(境)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承担协调平衡各县(市)、区及市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计划,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担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通行证、签注的申办;负责本市对外邀请管理工作;配合安全、保密等部门做好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国家安全、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