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1〕139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3233号)和《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进行了公示,公众对所公示的企业未提出异议,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的企业名称是:彬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认定机组装机容量是1×6MW,主要燃料是煤矸石,属于复审。
二、颁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监制的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企业持认定证书可向有关税务部门申请享受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