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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


  7.6 配网自动化系统应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配电网监视与控制(SCADA)、馈线自动化(FA)基本功能为主,具备扩展配变监测功能、配电设备管理(DMS)、地理信息系统(GIS)接口能力。

  7.7 具有15个以上变电站的县供电企业,新建或改造调度和配网自动化系统,可统一规划、分步建设,中小型县供电企业,宜优先选用调配一体化系统。

  7.8 电网通信系统应满足电网自动化系统数据、语音、图像等综合信息传输的需要。变电站、供电所和开关站的通信主干线宜采用光纤通信方式,有条件地区可采用光纤通信环网链接方式,中低压电网分散通信点可采用载波、无线、公众通信网及卫星等通信方式。重要的无人值守变电站可采用独立的不同物理介质或不同路由的主备双通道。

  7.9 通信网应统一建设,统筹使用,网络应覆盖县调、110kV变电站、35kV变电站、乡供电所及营业网点。

  7.10 光缆宜采用G.652纤芯,35kV、110kV电压等级线路新建光缆主干网络线路纤芯数量宜不少于24芯,分支线路宜不少于12芯;县调应具备2条及以上独立的光缆路由,新建路由纤芯宜不少于48芯;完善网络的,依原网络适当增加芯数。

  7.11 骨干光纤通信网主要采用SDH/MSTP(多业务传输平台)技术,容量以155、622Mbit/s,末端按155Mbit/s配置,网络复杂的核心设备可以按2.5Gbit/s配置,县调应完善接入地网的光传输设备;同一传输网络中所有节点的SDH设备,型号应保持一致,软件版本应保持兼容,重要板卡应冗余配置。

  7.12 调度交换网络的建设需独立于行政电话交换网,可靠、调度灵活,宜采用2M数字中继方式与地调联网。

  7.13 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基于载波、无线通信方式或GPRS无线数据传输的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第八章 无功优化补偿

  8.1 农网无功优化补偿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网优化、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调压与降损相结合的补偿策略,确定最佳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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