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农村卫生管理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划;承担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六)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组织实施社区卫生与妇幼卫生的政策、规划;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承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指导工作。
  (七)医政处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划、规范、标准;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护理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承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及落实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依法及时上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公共场所、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查处医疗服务违法行为;承担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九)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承担拟订药品采购相关规范工作。
  (十)中医处
  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
  (十一)科技教育处
  组织实施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重点医药科研项目攻关,推广医学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承担创建卫生城市(镇、村)工作;承担农村改厕工作;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检查工作;拟订健康教育规划,承办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工作。
  (十三)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评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