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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徐州市版权局、徐州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领域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对文化领域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文化领域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文化领域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

  (八)指导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管理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审核出版、发行、印刷机构,监管各类出版物并对非法出版活动进行查处;负责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文物工作;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监管考古和博物馆事业。

  (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外事、政务公开和政策法规等工作。

  (二)宣传管理处

  组织、协调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机构落实重大宣传任务;监管广播电视机构节目播出;监管广播节目播出;监管广播影视节目的评奖活动;指导广播电视学会工作。

  (三)艺术处

  指导、协调专业艺术单位的文艺创作生产、艺术教育和艺术研究等工作,扶持重点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

  (四)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指导、协调群众性的文艺创作生产;指导社会文化发展;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传承;承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市场的监管、结合执法和重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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