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徐州市版权局、徐州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徐州市版权局、徐州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徐州市
版权局、徐州市文物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苏委[2010]1 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三)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以下简称“文化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文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