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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业委员会(徐州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承担综合协调全市渔业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渔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渔业生产秩序和生产者合法权益;管理全市渔业资源,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和合理利用。
  (十一)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十二)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
  (十三)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监测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
  (十四)组织、指导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市级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三)综合处
  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承办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四)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组织实施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办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市级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的管理。
  (五)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及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落实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承办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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