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日期、时间及程序要求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日期为9月11日、12日两天,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第四场时间为:下午14:00-17:30。前三场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第四场为210分钟。各考区要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不得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各考点应在开考前40分钟将监考人员随机抽签确定到各考场,随后发放试卷(卡、纸)及考场应试人员名单等(首场考试发放监考证件)。其他事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和《考试实施阶段试卷管理流程》、省厅印发的《试卷(卡、纸)考点内运行流程示意图》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考试前一天(9月10日)认真检查考点考试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司法考试工作面临的复杂环境,反作弊、反泄密的严峻形势,布控排查,措施落实尤为重要;召开全体监考及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采取全员全方位培训与分组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4个小时的考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重点学习《
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考试实施阶段试卷管理流程》、《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卷(卡、纸)考点内运行流程示意图》、《监考工作重点》、《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组织播放收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管理及卷式变化操作要点》、《考务工作流程》录相。培训工作要突出监考人员在防范高科技作弊、替考和传统方式作弊,提高反违纪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坚持以“人防”为主,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遏制违纪作弊行为。了解和熟悉各种可能出现的作弊手段和查处方法,各种可能出现的漏错,防范于未然。要通过学习培训,通过结合工作实际的讲解,使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对考务工作规范、考务操作流程、监考职责熟练掌握,确保操作流程准确到位,切实实现考试环节“无缝”衔接。
2、各考区应将《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传达到每位应试人员,并在考试地点放大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