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时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考务组(监考办公室):(1)开考前一天,按规定的“S”型排列方式将应试人员准考证号桌贴依序统一贴在桌面左上角;清理考场内的纸张、书籍等;检查无误后在门上贴封条;在门口贴考场序号和准考证起止号。每场考试结束应试人员离开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清理、检查考场并在考场门上粘贴封条。(2)准备浆糊或胶水以备封卷之用;考场内统一配备少量黑色墨水、橡皮、2B铅笔。(3)在考试进行中负责协调与考试有关的各项工作,处理违纪事件和异常情况。
试卷保管组(试卷保密组):负责试卷(答题卡、纸)的接送、分发、回收、清点、封装、保管等。特别要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答题卡、卷四答题纸数量的清点和卷(卡、纸)袋的密封工作,确保科目、袋数、袋内试卷(卡、纸)数无任何差错,杜绝试卷(卡、纸)漏接漏送现象发生。有缺考应试人员的考场,仍要将答题卡、答题纸按所在考场序号统一封装在袋内,不得缺少。监考人员不再直接封装卷袋。
后勤组:负责在考点(学校)入口处悬挂“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考点”横幅,在考点内醒目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试有关规则及考试时间表。在考点附近张贴路标。提供考试所需的有关物资及设施,负责考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为考生服务的各项措施。
保卫组:负责维护考点的安全和秩序。在设置考场的建筑物外围5米处划出警戒线,考试时设员看管。对一些环境复杂的点位,应当安排固定人员警卫。有条件的应对整个考点或整幢考场建筑进行封闭管理。设立门岗,查验应试人员有关证件及进入车辆等,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医务组:负责落实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处理考点的各种医疗问题。关注疫情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防、阻断隔离措施,对考试期间出现疫情或突发性重病患者,医务人员与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态势,救治危重病患或及时送往医院,确保考试安全和病人的生命安全。
除总监考、副总监考、监考、巡考、督考、流动监考、保密工作人员及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
五、试卷的运送及保管工作
各考区分别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9月9日8:00时后至10日11:00时前。具体安排:平顶山、南阳、濮阳、三门峡、周口、安阳、商丘、信阳、洛阳、鹤壁、漯河于9日;新乡、开封、郑州、焦作、驻马店、许昌于10日)派员到省厅领取试卷(卡、纸),并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9月13日)将答题卡(纸)送交省厅,不得拖延。各考区对返送的前三卷答题卡和卷四答题纸要细心检查,严防出现错送、漏送等重大问题。不需要返送的试卷、备用卷仍然放入保密室,在接到司法部通知销毁之前要妥善保管。试卷(卡、纸)的押运、交接、保管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和国家保密局印发的《
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省厅和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04]209号)、省直6厅局《关于做好国家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室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豫保局[2005]10号)规定执行。要选派政治坚定、原则性强、作风过硬、工作细致认真的同志从事押运和保密工作。运送试卷(卡、纸)要有2辆警车、3人以上(试卷接收员、保密局同志和其他工作人员),做到武装押运,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停留,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试卷(卡、纸)运达各地后,应当立即经接收人员清点存放于保密室。试卷一旦入库,即应安排两名以上人员昼夜值班,并建立值班日志,对每日情况做出记录。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会客、睡觉及从事其他无关活动。试卷(卡、纸)出、入库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交接时若发现试卷(卡、纸)袋开封、试卷(卡、纸)散落及数量短缺等情况,应当立即逐级向上级考试机构报告并如实记录当时情况,书面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