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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考区、考点及考场的设置

  全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总人数23563人。根据考区设置要求和我省报名情况,共设17个考区,17个考点,794个考场。具体编排如下:

  (一)郑州考区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考点:考生6250人,设考场209个;

  (二)开封考区河南大学新校区考点:考生1313人,设考场44个;

  (三)洛阳考区洛阳外国语学校考点:考生1550人,设考场52个;

  (四)平顶山考区平顶山市卫生学校考点:考生1135人,设考场38个;

  (五)安阳考区安阳市外国语学校考点:考生1601人,设考场54个;

  (六)鹤壁考区鹤壁市新区淇滨小学考点:考生335人,设考场12个;

  (七)新乡考区新乡市第二高级中学考点:考生1574人,设考场53个;

  (八)焦作考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考点:考生942人(其中济源考生184人),设考场32个;

  (九)濮阳考区濮阳市第五中学考点:考生853人,设考场29个;

  (十)许昌考区许昌市第十二中学考点:考生859人,设考场29个;

  (十一)漯河考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432人,设考场15个;

  (十二)三门峡考区三门峡中等专业学校考点:考生514人,设考场18个;

  (十三)南阳考区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考点:考生1735人,设考场58个;

  (十四)商丘考区商丘市应天高级中学考点:考生1125人,设考场38个;

  (十五)信阳考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1096人,设考场37个。

  (十六)周口考区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1335人,设考场45个;

  (十七)驻马店考区驻马店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考生914人,设考场31个。

  各省辖市司法局与考点单位签订《考场租用协议书》、《考场保密工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各考区应按考场安排组织考试,不得改变考场的数目,不得调换参考人员的考场、座号。每个标准考场座位编号为30人。应试人员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为80厘米以上。各考点要设立监考办公室及考务、保卫、医务、后勤等临时小组。

  四、监考及考务工作

  各考区设总监考1人,由本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局局长)担任;设副总监考若干人(包括省厅督考组组长、考点学校主要领导),按照分工协助总监考处理本考区的考务工作。各考点按每5个考场至少配备流动监考1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以上监考人员(应有考点学校教师1名,其他由外校或本系统人员等担任),其中主监考1名,其余为监考。监考人员要每场轮换,不得固定在同一考场,可采取考前抽签,随即分派。每个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同志担任监考或流动监考;配备若干名固定和流动警卫人员,负责维护考点内秩序。监考人员应选派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的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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