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司文〔2010〕181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行政
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促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豫转提办〔2010〕3号)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水平为内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强指导,纠正不执行、不当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问题,切实提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32号)精神的情况。
(二)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七个文件的通知》(豫司文[2009] 47号)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说明告制度》、《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